为进一步完善吉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吉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吉林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
吉林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jlgjj.gov.cn/website/index.jhtml
查询方法:
登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网,职工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十位账号,默认密码为1234。网络查询可查询账户余额及自2008年6月30日至今的个人缴存明细,查询结果为周数据,每周更新一次。
电话、网络查询方式中,职工遗忘密码,可通过中心信息处找回密码。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
网点查询
查询职工个人缴存信息或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单,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所处辖区分中心归集科(分理处)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公积金卡查询
查询范围:
公积金缴存余额,明细查询。
公积金贷款余额、贷款还款明细查询。
吉林公积金管理中心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称是管委会)是依据国务院《住 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而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管委会实行委员制,委员由市人民政府聘任,管委会委员实行任期制,管委会委员构成为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房产、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相关部门代表和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立以来,认真履行管理决策责任,按章程规定定期组织工作会议,有效地对公积金机构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真正发挥了决策机构应尽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吉林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从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计算,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半年;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信用良好。
贷款材料
新房贷款材料:
1.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户口本
3.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
4.离异: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无婚姻登记记录》;
5.丧偶:需提供死亡证明及《无婚姻登记记录》。
6.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7.销售不动产发票。
8.还款卡及还卡存取款回执 。
二手房贷款材料:
1.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户口本
3.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
4.离异: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无婚姻登记记录》;
5.丧偶:需提供死亡证明及《无婚姻登记记录》。
6.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与申请人为同一人。
7.契税发票:以契税发票时间为准,一年之内申请贷款。
8.二手房买卖协议 。
9.还款卡及还卡存取款回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