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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职工保险)职工养老保险

2021-03-29 10:07:41 浏览:

最佳答案

现在没有工龄,全部按照缴费年限计算,缴费一年就计算一年,不缴费就不计算,对于城镇职工,在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但是光有视同缴费年限,没有实际缴费年限,是不能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转贴:1对养老保险来讲,所谓的工龄就是缴费年限;上了养老保险就开始有计算缴费年限了;2有工作单位,外地户口当然可以在本地上养老保险;3养老保险方面的新政策是: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1按照规定,一般地我过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和个人帐户挂钩开始于1995年1月;也就是说1995年前的工作年限为视同缴费年限;1995年后的年限就按照累计缴费年限计算了;所以说1995年后即使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历,现在一般是不允许补缴;2006年前可以补缴;按照规定,有工作单位就应当参加社会保险,有明确的规定,不按照规定交纳社会保险是要对单位进行处罚的;你最好的做法是要单位为你办理社会养老保险;3养老保险政策请参阅国发(2005)38号文件,上面说的很清楚了!!1职称评定这些肯定跟工龄有关的,这个是看档案工龄了,不是看实际工龄的,人事代理的作用就是这个的,你要搞职称评定的话,就补吧2不可以,你以前没有参保,没有单位的工作证明,不存在应缴未交的情况,只能从你交的缉浮光簧叱毫癸桐含昆时候开始交,不能向前补交的,除非,当地有特殊政策,这个说不清楚的,基本上是不能补交的如果可以补交的话,以个人名义的方式补交,交费基数是当地历年社平工资,也可能是某1年的社平工资,这个看当地的具体规定,交费比例是20%3人事代理不会影响你的职称评定,只有你去事业单位,那么工龄才是看你的养老保险交费时间的,这两个在工龄认定上是不太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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