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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保险的附加险)有关保险中主险和附加险的问

2021-04-19 17:59:54 浏览:

最佳答案

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主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下列十一种外来原因(即十一种附加险)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附加险:1,偷窃、提货不着险2,淡水、雨淋险3,短量险4,碰损、破碎险5,混杂、沾污险6,串味险7,受潮受热险8,钩损险9,包装破裂险10,渗漏险11,锈损险(四)特殊附加险1, 舱面险2, 进出口关税险3, 易腐货物险4, 交货不到险5, 拒收险6, 黄曲霉毒素险(五)特别附加险1, 战争险2, 罢工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