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电话销售产品,除了可以得到充分的意外伤害保障之外,所交保费可通过满期生存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的形式得以返还,同时通过保险公司的分红,增加了保单价值。本产品仅限于电话营销销售。产品特色意外不担心,出行更无忧。还本百分百,分红来增值。交费更轻松,保障更长久。电话来投保,保单送到手。产品介绍投保年龄:18-55周岁缴费方式:10年、15年、20年缴清,有年交、季交或月交三种方式供选择保险期间:15年、20年和30年,但至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以75周岁为限保险责任:生存保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已交保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意外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则按保险金额给付,并退还已交保费;若因意外导致残疾或烧伤,则按保险金额进行比例给付;若意外事故因乘坐或驾驶约定的交通工具导致,则依照条款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或3倍给付。投保示例金先生(30岁)为自己购买3份吉利宝还本分红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保险期间20年,15年交清,年交保费5742元,红利累积生息。保险利益生存金金先生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可获满期生存保险金,实际金额等同于金先生所交全部保险费,即86130元,合同终止。身故保障若因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按主险给付身故保险金(实际金额等同于金先生所交全部保费)外,还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保险金,即90万元; 若因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按主险身故保险金给付保险金外,还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保险金,即60万元; 若因以上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按主险身故保险金给付保险金额外,还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即30万元; 非意外身故:若因意外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则按主险给付身故保险金额。残疾和烧伤保障残疾和烧伤保障:若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烧伤,将按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保险金额按比例进行给付。红利分配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