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用户也并非高枕无忧,在用车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垫付甚至自己承担损失的情况并不少。1)一旦理赔金额超过投保金额那么超额部分的损失就将由个人来承担。比如,共享汽车运行平台规定,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和车损等情况后,根据法定主管部门的事故认定意见,在保险公司索赔范围以外的责任与赔偿由会员自行承担;2)如果事故发生过程中,出现了人员伤亡,或者对方修车等费用,使用者还需要事先垫付费用,能拿回多少看保险公司理赔情况。evcard规定:因会员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者操作不当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会员承担;会员不垫付费用的,须要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押金金额;3)除了理赔相关费用以外,由违反交通规则以及事故导致的记录,不少平台还将收取一笔额外的罚款。比如evcard共享平台有这样的规定:使用者除应及时完成违章处理、缴清罚款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交强险上浮费用100元/次。租赁期内会员发生交通事故的,会员并被认定为主要事故责任人的,除应及时报案完成事故处理并承担保险金额以外的赔偿外,会员还应承担由事故造成的保险费上浮费300元/次,最高900元。因此,许多时候确实责任不归自己,并不需要承担事故费用,但有可能要承担造成的保险费上浮费用。除此之外,与驾驶自己的车辆类似,一旦发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情况,保险公司将不进行理赔,所有的费用也就只能个人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