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养老保险政策和措施的意见,这些政策和措施将惠及广大城乡居民,尤其是贫困人口。意见明确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调整配额。离退休人员人均月收入增加37元。结合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实际,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2类、3类、4类、5类、6类人员月人均收入分别增加10元、15元、30元、55元、90元。钩的调整。企业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实行统一调整措施。一是人均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增加45元/月;超过15年的,按每人增加45元计算,每增加1年,每月增加3元。第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退休人员在2018年12月的基础养老金总额增幅不到24%(包括没有其他协调项目的冬季取暖补贴;
倾斜的调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70岁以上退休人员,70-74岁、75-79岁、80岁三个年龄段的人均月收入分别增加20元、40元、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