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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流程」退市公司重新上市新规

2021-04-27 19:08:41 浏览:

按照流程,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文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交易所决定受理,那将在60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重新上市申请的决定,其中即使交易所要求公司补充材料,所耗的时间不计入上述60个交易日内,但是累计不能超过30个交易日。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新规,退市股重新上市申请至少需要具备以下十项条件:一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二是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三是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四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五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六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七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是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九是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十是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