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的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范围包括死亡赔偿、伤残赔偿和烧伤赔偿。详情请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客服联系。中国人寿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范围:1。死亡赔偿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事故发生后180日内死亡的,按照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费。投保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受意外伤害,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下落不明的,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按照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费。2. 残疾赔偿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和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的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保险残疾水平和保险保费支付形式”(称为“付款形式我”)在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上市的残疾水平支付残疾保险金乘以支付率表中所列的保险金额。3.二、烧伤和烫伤赔偿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所附意外烧伤保险金比例中所列的一种烧伤和烫伤进行赔偿。
不论被保险人是否因同一意外伤害而被灼伤或致残,保险人只会根据较高的赔付金额支付保险费,不论是否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被保险人因不同的事故被保险人烧伤,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的,保险人应当支付较高的烧伤烫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