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二)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固定的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生产经营场所。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资料;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信用等级高于某一等级。有能力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无不良贷款及拖欠利息;持有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贷款卡并通过年刊;(四)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提供贷款的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劳动、经营能力的完全民事自然人;户口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固定营业地点)必须在信用社服务区域内;
在信用社开立存款帐户;A级(含)及以上;(四)本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二)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固定的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的生产经营场所。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资料;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信用等级高于某一等级。有能力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无不良贷款及拖欠利息;持有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贷款卡并通过年刊;(四)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提供贷款的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劳动、经营能力的完全民事自然人;
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信用社开立存款帐户;A级(含)及以上;(四)本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