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信用卡积分业务是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推出的活动,使用北京银行发行的有效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用卡系列产品(大爱卡为每消费2元人民币累积1分)及公务卡消费即可累积积分,并可使用积分兑换或者换购相应的礼品。
北京银行信用卡积分查询
1、对账单:在每期寄送至持卡人的信用卡对账单中将显示账单日已完成清算的消费交易所累积的积分;
2、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主卡持卡人可致电北京银行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400-660-1169查询即时累计积分;
3、网上兑换:登录北京银行信用卡网站(http://www.creditcard.bankofbeijing.com.cn)查询即时累计积分。
北京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
1、持卡人可依照积分兑换标准兑换相应礼品,附属卡持卡人不可直接参与积分兑换;
2、兑换成功后,持卡人账户内的相应积分将被即时扣除,持卡人已经确认的兑换行为不可取消或者更改;
3、信用卡积分仅限兑换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礼品,不可折算现金或兑换其它非指定项目;
4、各档兑换礼品(包含各项商品、服务或抵用券等)及兑换标准、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积分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
5、如部分积分礼品数量有限,将采取先兑先得、兑完为止的兑换原则。持卡人未在活动有效期内申请兑换的,逾期则不得兑换该期礼品;
6、若出现不同积分活动重叠、同时生效的情况,北京银行将取各不同积分活动中可获得的最高值活动积分作为有效的交易积分计入持卡人账户积分中,恕不同时参加、累计计算。
北京银行信用卡积分有效期
1、积分永久有效,积分保留于主卡持卡人账户下直至销户。卡片到期持卡人续卡后,积分将自动延续。凡账户状态正常的卡片,主卡持卡人均可随时对其账户下的积分进行兑换;
2、积分仅适用于本活动范围,在成功兑换或换购回馈项目前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持卡人不得将积分转让给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行为对北京银行均不产生效力。未经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同意,积分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它非回馈项目的给付。
北京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1)人民币刷卡消费1元累积1分,美元刷卡消费1美元累计7分,单笔消费金额不足一元/一美元的部分均按四舍五入计入积分;
(2)消费金额所产生的积分均于银行记账日的次日生效;
(3)持卡人若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北京银行信用卡,各张卡片刷卡消费累积的积分合并计算;持卡人若分别持有北京银行个人系列信用卡及公务卡,个人系列信用卡及公务卡刷卡消费累计的积分分别计算;附属卡积分自动计入主卡账户下;
(4)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其由该笔交易所取得的积分将由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扣除积分;
(5)积分折算比例如有调整,敬请关注北京银行信用卡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