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即是“共同申报准则”。2014年,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标准中即包含“共同申报准则”(CRS)。目前已有逾90个国家(地区)承诺积极落实推行CRS,当中逾50个国家(地区)承诺于2017年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中国和香港承诺成为第二批实施CRS的国家(地区),并于2018年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CRS并非是一种增加的税收,而是把原本应该向中国居民收的海外税项给收回来。比如有人或者企业确实是在中国开展业务,但是收入来自海外,于是把收入藏在海外的子公司,享受低税率的政策,这样的做法以后可能就会成为CRS打击的重点对象。香港各大保险公司于2017年1月1日开始识辨和搜集相关财务帐户的资料,并要求账户持有人提供税务居住地自我证明(self-certification)。各大香港保险公司已将自我证明加入新版投保申请书。税务居住地自我证明就是保单持有人/申请人就其税务居民身份作出的一份正式的声明,申报的实质内容包括税务居住地及税务编号。加入CRS的信息交换范围包括海外保险,不过重疾险和定期寿险不在申报范围,终身寿险在申报范围内。香港保险公司对合规十分严格,保费的每一笔交易都应该来自合法收入、合法渠道、合法支付方式,既然保险公司能够收取这笔保费,核发这份保单,合法性自然无需质疑。因此,只要你知道自己的收入是干净的,就算政府知道你海外保险有多少,既然不征税,那就没什么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