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关于离婚后是否可作为源原配偶之受2113益人的问题,通常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即使离婚,仍可作为原配偶之受益人。理由是,并非源于双方的夫妻关系,夫妻关系的不存在,不应当影响原配偶的受益权。再者,下同)指定受益人时出于自愿,在离婚后未对受益人加以变更,可侧面证明被保险人并无更换受益人之意。第二种观点认为,离婚后,原夫或原妻不能作为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理由是:其一,夫妻离婚以后,在法律上已不具有夫妻关系,因此,原妻已不再是保险合同中指定的“我的妻子”,所以不能作为受益人。其二,原则上,受益人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夫妻离婚之后,双方的姻亲关系解除,原妻对原夫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不能作为受益人。这两种观点均有可商榷之处。离婚后,复因不再具有家庭成员间制关系,在离婚后为对方购买的人身保险合同,除非事前征得对方同意,否则保险合同无效。2,《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通常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即使离婚,仍可作为原配偶之受益人。理由是,并非源于双方的夫妻关系,夫妻关系的不存在,不应当影响原配偶的受益权。再者,下同)指定受益人时出于自愿,在离婚后未对受益人加以变更,可侧面证明被保险人并无更换受益人之意。第二种观点认为,离婚后,原夫或原妻不能作为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理由是:其一,夫妻离婚以后,在法律上已不具有夫妻关系,因此,原妻已不再是保险合同中指定的“我的妻子”,所以不能作为受益人。其二,原则上,受益人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夫妻离婚之后,双方的姻亲关系解除,原妻对原夫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不能作为受益人。这两种观点均有可商榷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