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不一样的,绝大部分企业缴纳社保费的工资总额是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缴纳的,低于实际发放工资总额的。中外合资企业在缴纳员工社会保险时的工资总额口径是否应该包括《对一般企业而言,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在企业的所得税前成本费用中列支,但对合资企业国家却有特殊的政策,即在税后利润分配中经董事会批准可按一定比例提取三金(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其中职工奖励基金可用于对职工非经常性奖励,如果这部分奖励也要列入工资总额,第一,实务中会计无法完成操作,也就是为了发这部分奖励,个人和企业还要为之付出一大笔社会保险金。第二,想一想,非常简单,如果在税后也算工资总额,也必须缴纳社会保险,那就完全没有意义要在税后列支了,因为在税前列支还可以抵税。下面我全文引用财政部(87)财会95号文《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在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补充说明若干情况的通知》中第十条款的企业在年报说明中需要披露的职工收入的内容“企业本年度实际发放给企业全部职工的并在本年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加班工资等)和从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奖金总额,以及其中属于发放给企业中方职工的工资总额和奖金总额。”这短短的100个文字表达中非常严谨地划分了工资总额和从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奖金总额的不同定义,实际这与国家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