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从2019年1月1日起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已办理退休手续并于2018年底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构退休人员的整体养老金调整水平提高到5%左右。河南省2019年养老金增长规划:(1)调整人员范围:2018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左右。(3)调整方式:按照国家要求,继续实行养老金调整、固定调整、联动调整、适当倾斜三种调整方式。配额调整实现了所有退休人员的公平部分,基本养老金增加了47元。联系汇率制的调整分为缴费期和退休金水平。长期超额支付原则按支付期限执行,超额支付与超额支付原则按养老金水平挂钩。
3元,同时于2018年12月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1.6%。机构和机构按2018年12月2.6%的养老金水平增长,缴费期限不作调整。倾斜调整:65岁及70岁以下的老年人基本养老金每月增加20元;70岁及75岁以下的,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75岁以上不满80岁的,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80岁以上、85岁以下的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85岁以上、90岁以下的基本养老金增加50元;90岁以上的老年人基本养老金增加60元。按照上述办法调整后,每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