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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条件_公积金组合贷款条件_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条件

2021-01-22 11:32:50 浏览: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组合贷款借款人需同时满足住房商业贷款条件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什么是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部门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商业银行利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是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当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以向受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6、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7、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8、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9、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组合贷款条件

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时,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凡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经济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支付规定比例购房首付款的职工,均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条件都有具体规定,商业性住房贷款条件则由银行具体规定。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业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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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前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7、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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